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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9-15 09:35:10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江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月17日

江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

“马兰花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马兰花计划”,健全并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结合创业培训实际需求,积极推动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力争全省突破300家,并结合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发展一批更高水平、更具影响力的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培育一支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年培训量不低于300人;参照技能大师工作室做法,支持优秀创业培训师资等成立创业指导工作室。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年培训量不低于12万人次,力争年培训量逐年递增。

 

二、工作措施

      (一)分类实施创业培训。按照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创业阶段,针对性开展创业培训,注重加强开办店铺、市场分析、经营策略等内容的培训。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可参加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课程,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可参加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的培训课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发展战略,抵御外部风险,稳定企业经营,扩大就业岗位。

      (二)明确创业培训对象范围。创业培训要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等开展创业培训。

      (三)促进技能与创业创新结合。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创业创新培训,将创业创新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使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学生都有机会参加创业创新培训。依托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活动,将学生在校期间开展的“试创业”实践活动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依托各地创业培训师资培训计划,加速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创业培训师资培养。 

      (四)推进创业培训资源建设。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创业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发〔2018〕2号)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发〔2020〕8号),规范使用适用于不同创业群体、不同创业阶段的创业培训课程和教材,以及创业培训课程库和案例库。完善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积极采取小班互动式教学,辅以创业实训、观摩游学、创业指导等。加强网络创业培训技术平台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和后续服务等功能建设。注重线上学习与线下培训相融合,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74号)要求,依托江西省补贴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平台,参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马兰花创业培训线上线下融合的技术指引(2020版)的通知》(中就培函〔2020〕53号),积极开展“互联网+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

      (五)规范创业培训机构管理。根据《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印发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规程(试行)等技术文件的通知》(中就培发〔2020〕7号)等文件规定,加强创业培训机构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就业创业培训(实训)中心、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实体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按照《创业培训标准(试行)》和《“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技术要点(试行)》有关规定开展创业培训,强化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后续服务。鼓励培训机构将培训服务“送上门”,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企业等机构组织提供培训课程、师资等创业培训优质资源。

      (六)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规程(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完善进出、考评和激励机制。健全创业培训师资库,实现创业培训师资动态管理。对于创业培训讲师有关情况的处理,参照《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师资管理指南》第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执行。制定长期师资培养计划,定期组织各类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并通过提高培训、研讨交流、教学观摩、讲师大赛等活动,提升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指导能力。各设区市应结合创业培训工作开展需要,积极组织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个班次。积极组织讲师参加“马兰花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以赛促培训,以赛促交流,以赛促提高。

      (七)强化创业培训质量管理。根据《创业培训标准(试行)》和《“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技术要点(试行)》,完善创业培训质量监控和效果评估体系,确保培训班学时、规模、讲师、出勤、考核等方面严格按照创业培训标准实施。依托江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创业培训管理工作,做好创业培训日常管理、过程监督、培训考核、证书管理、效果评估、资金管理等一体化管理服务,实现培训机构全覆盖、培训人员全实名、培训资金全记录、培训过程可追溯、培训质量可监控。

      (八)注重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加强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的有效衔接和推进。各地依托公共创业服务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参加培训的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见习、咨询指导等服务,推动开展线上创业服务。积极吸纳创业培训师资、创业指导师、企业家、投资人等建立创业导师库,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支持优秀创业导师成立工作室。

      (九)推动创业培训助力脱贫致富。各地要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的创业培训指导。结合乡村创业特点和培训需求,开发创业培训指导课程,对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加强贫困地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和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挖掘宣传返乡入乡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扶贫创业培训师资的典型事迹。

 

三、工作要求

      (十)加强组织实施。“马兰花计划”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整体要求,强化督导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创业培训项目和创业培训机构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及时公布创业培训课程和创业培训机构目录。加强部门协作,协调解决“马兰花计划”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一)加大资金保障。创业培训所需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合理统筹安排。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教学资源开发、线上创业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平台开发等基础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各地要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监管主体,强化使用监管,保障使用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具体补贴对象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8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51号)等文件执行。

      (十二)注重宣传引导。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加大创业培训政策宣传力度。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马兰花计划”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创业者、创业培训师资、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管理人员的典型事迹,发挥示范作用,交流工作经验,深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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